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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04:42:09 阅读量:523
全体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告知本室其他同志,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均需提前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办公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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