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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巡察组向桥东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桥东区政务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14 14:15:00 阅读量:453



 近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桥东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十巡察组刘玉兰向桥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马建功传达了市委书记回建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分别向桥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马建功和桥东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了有关巡察情况。马建功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桥东区司法局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盯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玉兰指出,近年来,桥东区司法局党组能够自觉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言行,与上级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在法制宣传、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上有所欠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细致,力度不够,学习成效不明显,开展主题教育浮于表面;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上存在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欠缺,财务制度不健全,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欠缺,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人事管理有欠缺。

 刘玉兰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巩固深化党的建设成果。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坚决纠正党的建设弱化问题;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使之熟悉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马建功表示,2019年11月18日开始,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巡察。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次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肯定了我们的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第一,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司法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

 巡察工作结束后,局党组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并积极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第二,要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要建立整改台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要不断强化有效结合,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对突出的问题要正面回应,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更紧一些、作风上更严一些、工作上更实一些,从而有效促进我局党风政风持续转变。

 二是要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内部管理相结合,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推动反馈问题的解决。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三是要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全年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促进全年工作目标完成。一手抓目标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

 市委巡察组刘玉兰、张志勇、苍涛、王晓雪同志,桥东区政法委书记李彦增,区纪委监委贺明德副书记,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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