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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桥东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桥东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1-16 16:27:34 阅读量:215

按照十一届桥东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式,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桥东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东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排名不分先后)32个区直相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25日。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疫情期间不再单独召开专项巡察动员会,请涉及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按照专项巡察要求,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专项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3-4038438;

邮政信箱:河北省张家口市B024信箱转区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075000;

联系手机:13483311984;

电子邮箱:qdxcz2@163.com;

联系信箱:设置在专项巡察组驻地(桥东区委大院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qdxcz2@163.com。

   

                                         

区委专项巡察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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