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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1-14 10:20:06 阅读量:110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对桥东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9日向区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巡察工作有关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战斗力。一是定期开展教育学习活动。“立身以立学为先”,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宣传部的要求安排好每月党支部的学习,做好计划,记好笔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支部手册,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提升创新能力,丰富学习活动形式,不仅仅停留在开会念文件这种单一的形式上,除了参加集中学习(如政法大讲堂)等形式外,还要与时俱进,利用好网络平台,发挥好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小程序的作用,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强对党的相关知识的记忆学习,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来。

(二)严格督促落实,提升执行力。一是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自查和督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定期对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工作落实,保证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接受各类监督。纪检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主动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特别是利用开展的创城、扶贫、暖心惠企等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梳理改正。三是提高政治自觉。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和正风肃纪的各项要求,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把分管的工作干好。

(三)完善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力。建立健全《桥东区司法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值班考勤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正风肃纪,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洁的品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

(四)提升综合素质,做好表率力。一是班子成员主动履责担责,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重大问题敢于担当,重大事项敢于决策,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工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树起模范标杆。二是增强工作本领。要时刻保持危机感,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学习,在学习中增强能力,开拓视野。坚持严字当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运行。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各主管领导和分管科室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0个具体问题,未完成0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问题清单》、《能够解决问题清单》、《已经解决问题清单》中,解决措施、具体任务以及取得成效完全相同且无实际成效,存在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责成专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每个环节进行回头看,重新审视问题,对问题清单的各项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并及时向区活动办反馈。

 2.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上个别同志发言材料中出现“用自己的辛苦推动人民的体育文化事业发展”字样,组织生活会开展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桥东区司法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对文字材料的格式、内容、校对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主管领导审核,层层把关。

3.关于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存在将其他地区的相关方案照搬照抄的现象,方案中安排的宣传工作未实质性开展。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出现“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进商丘发展”的语句,方案中提到“依托道德讲堂等平台开展宣讲活动”,而桥东区司法局并无道德讲堂平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及时进行意识形态风险点研判,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强化对机关党员的日常教育,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正面宣传政法工作,强化舆情引导,发挥正面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政法大讲堂,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学习强国”的活跃率达到100%。组织全体干部关注各类公众号,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

4. 关于“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资料卷中,个别干部的心得体会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当事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2018年度司法局领导班子、个别同志民主生活会“四个清单”措施清单、完成清单几乎完全相同,并无实质进展成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强化意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专人进行把关,杜绝以后再发生此类问题。

2. 关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的司法局机关微腐败问题谈心会记录中,只有部分同志的自我查摆,无谈心具体内容。开展活动不够认真,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3.关于桥东区司法局2017年以来年党支部发文(文号、文头)均存在与政务文件混用的情况,发文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桥东区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务政务分开,规范行文格式,制定下发了《桥东区司法局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制度》,对收发文件进行了规范,及时印制了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司法局党组文件头,确保党务和政务文件分开。

4. 关于2017年司法局年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情况汇报大量内容存在明显的网络抄袭痕迹,出现打造一支“环保队伍”的字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桥东区司法局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制度》,对行文格式和文字校对进行了规范,落实层层把关机制,确保不出现文字错误。

5. 关于2017年司法所奖补,无发放明细;付2017年司法所岗位津贴,发放表无领取人签字,全部打到账务人员报账银行卡上,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报销和津贴发放制度,做到点对点报销和发放津贴,取消财务人员用于单位报销的个人银行卡。

6. 关于2018年发放人民调解奖补打到财务人员报账银行卡上,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报销和津贴发放制度,做到点对点报销和发放津贴,取消财务人员用于单位报销的个人银行卡。

7. 关于2018年付人民调解奖补贴打到具体工作人员个人报账银行卡上,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报销和津贴发放制度,做到点对点报销和发放津贴,取消财务人员用于单位报销的个人银行卡。

8. 关于2017年购办公设备无验收报告及合同,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把好政府采购各个关口,杜绝违反财务制度现象发生。

9. 关于2018年付社区矫正管理服务费,发票内容为社区矫正定位管理服务费,实际是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配置电子定位监管设备,未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该上账的及时上账,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10. 关于2018年付法律服务费缺少合同,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收支项目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11. 关于2017年付综合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工资没有银行付款回单,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财务凭证制作要求做好凭证制作。

12. 关于2019年发放人民调解奖励补助大额提现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津贴发放方式,做到依据、审核、造表责任到人,点对点发放津贴,不再使用现金发放。

13. 关于2017年付调解个案奖补打到财务人员报账银行卡上,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报销和津贴发放制度,做到点对点报销和发放津贴,取消财务人员用于单位报销的个人银行卡。

14. 关于2017年购车配件,无明细,存在违反财务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做到资金使用清晰明确。

15. 关于2017年邮电费白条列支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与邮电部门联系,让其开据正规发票,不以收据入账。

16. 关于2017年付体检费无体检人员名单,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资金使用精准清晰。

17. 关于2018年付差旅费,无会议通知,存在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已整改到位,找到当时文件。今后加强财务审核,做到报销依据准确。

18. 关于2018年付无偿献血补助计入生活补助,应从工会经费列支,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我单位工会经费2019年才设立,今后严格津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到资金使用准确。

19. 关于2018年购电脑1台一体机1台,备案表无政府采购公章,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把好政府采购各个关口,杜绝违反财务制度现象发生。

20. 关于2018年付邮寄费,白条列支,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与邮电部门联系,让其开据正规发票,不以收据入账。

21. 关于2018年司法所法律工作站经费,在无任何票据情况下直接列支,虚列支出,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当时财政局规定区内行政单位间不使用往来票据,可以直接转账。

22、关于2019年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大额提现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津贴发放方式,做到依据、审核、造表责任到人,点对点发放津贴,不再使用现金发放。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 关于2019年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党支部书记登记表、党员名册为复印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自查,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认真整改完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委员认真做好记录,明确各项工作记录在案。对年初工作要点、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等由组织委员专人记录,所有内容全部手写完成。

2. 关于支部党员大会内容单一。会议内容仅摘抄所学内容,并无交流心得,也未结合本单位研究贯彻落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参加区委组织部的学习,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好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确保落实到位。

3. 关于2018年个别同志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的“下一步整改措施”与往年雷同,对其他同志的建议完全相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引以为戒,建立机关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以后不出现此类问题。

4. 关于未按照规定召开党支部委员会。2018年11-12月与2019年10月无党支部委员会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组织委员参加区委组织开展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修养。

5. 关于未按照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会议记录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并认真填写党员支部手册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完善了《学习常态化制度》,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党员学习记录。

6.关于桥东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及范围中缺少对大额资金的额度规定,要素不全,成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规范。

7. 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中,2017年为民服务活动记录不全面,工作不扎实,不认真;党费收缴未粘贴收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支部手册定期进行检查。

8. 关于2019年局班子对内设科室负责人进行确定,未履行“三重一大”和“凡提四必”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从与区委组织部和区委政法委沟通,严格程序,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9. 关于2017年司法局领导班子部分年份无原始会议记录不全,工作程序不严谨,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明确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严格档案管理,每年底对当年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

10. 关于司法局个别同志未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对党员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当事人档案已从张北县公安局找到,经区机关党委、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审核,将其党员档案转入个人档案中,电子档案由张北县公安局转入桥东区,该同志党费已交到2020年9月。

11. 关于司法局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区其他部门工作。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不符合半年一授权的基本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干部借调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区委组织部、区扫黑办沟通,按照要求已完善相关手续。

12. 关于2019年支部工作手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没有参会人员签名。2018年4月党课教育活动没有参会人员签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支部手册定期进行检查。

13.关于2018年党课教育活动记录中,“到会人员签名”存在多次代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提高认识,对每名党员提出要求,规范书写,组织委员做好监督,确保每名党员的签名真实有效。

14. 关于存在网络抄袭现象。2018年组织生活个别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市直教育系统”字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特别是在规范文字上,加强监督。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规范文字,端正态度,确保以后不出现此类问题。

15. 关于2017年付摄制费普法宣传,无会议纪要,验收报告及合同,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16. 关于2018年付综合专职调解员工资,无大额资金使用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17. 关于2018年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费,缺少会议纪要及合同,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18. 关于2017年付年终奖、绩效工资,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19. 关于2017年付精神文明奖,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0. 关于2017年付普法宣传制作费,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1. 关于2017年7月付局机关退休去世人员赵某某抚恤金,无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资料,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2. 关于2017年9月付局退休去世人员高某某抚恤金,无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3. 关于2017年付人民调解员奖补,全部打到财务人员银行卡上,无领取人签字,无会议纪要,存在公款私存及违反“三重一大”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4. 关于2017年付民调通信息平台服务费,无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5. 关于2017年付普法经费,无商品验收入库单,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6. 关于2017年购电脑、打印机,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7. 关于2017年付取暖补车补电话费补贴,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8. 关于2018年精神文明奖,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9. 关于2018年发放绩效工资,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0. 关于2018年付法律援助工作站站牌制作费,无会议纪要,合同及验收报告,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1. 关于2018年付司法所工作经费,无会议记要及相关资料。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2. 关于2018年付社区村法律顾问津贴,无大额资金使用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违规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3. 关于2018年购档案柜,无大额资金使用会议记录,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备案表及验收单,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4. 关于2018年付宣传栏制作费,无大额资金使用会议记录,合同及验收,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5. 关于2018年付专职调解员工资,无大额资金使用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6. 关于2018年付法制宣传长廊墙体彩绘等,无会议纪要及验收报告,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7. 关于2018年购宪法宣传读本,无会议纪要,无验收入库及发放名单,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8. 关于2018年购人民调解徽,无会议纪要,验收入库及发放名单,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39. 关于2018年付法制宣传费,无会议纪要,验收入库及发放名单,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40. 关于2018年发放取暖补,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41. 关于2018年付政府拆除公证费,用社区矫正经费支出,挪用专项资金,无会议纪要,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手续完整,做到以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司法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与整改情况报告完全相同,整改情况报告中应体现实际整改成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文字水平和理论水平,对巡视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从提高文字水平,规范公文入手,确保此后不出现这样的问题。

2. 关于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个别同志的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完全相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上巡视出的问题进行认领,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

3. 关于会议记录造假。在司法局科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会议记录中出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高素质的水利工作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桥东区司法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公文格式,对文字材料要严格把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是强化责任,确保整改反馈落实到位。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紧扣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对具体问题进行“对号入座”,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再上台阶。局领导班子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质效改进提升的过程,成为推动局机关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四是有效结合,推进司法工作有效开展。要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同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树立“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理念,勇于牵头,敢于负责,一手抓目标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出整改实效,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4038218;电子邮箱:qdsfjbgs40382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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